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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贷款民间借贷仍是融资主渠道

来源:不良债权置换时间:2017年08月08日

今年来,小微企业和“三农”等薄弱环节是国家宏观调控重点扶持的领域。近日国办印发的《关于多措并举着力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的指导意见》提出,积极稳妥发展面向小微企业和“三农”的特色中小金融机构,增加金融供给。

找不到担保和质押,民间信贷仍是融资主渠道

农民抱怨“贷款难”,农村信用社也有苦衷。“两难”局面的出现,把板子完全打在农信社身上,确实有点冤。农信社作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金融主力军,担负着重要社会责任。

据了解,长期以来,由于农业回报率偏低,一些国有商业银行开始撤销农村网点。而背着沉重包袱的农信社则继续扩大网点规模,拓宽支农领域。

受多种因素影响,农信社历史包袱较重,不良贷款不能剥离,只能靠自身化解;同时又不同程度地存在体制机制不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够完善、内控体系薄弱、经营方式难以适应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等突出问题。

要解决农民“贷款难”,首先得解决抵押物不够的问题。国家尽快配套相关金融法规,加快农村土地确权,从农村房屋、果园、山林、大型农机具等有形资源资产入手,盘活农村资源资产,变“无效资产”为“有价资产”。  

国家也可以在成本上给予涉农贷款更多的支持,比如通过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等手段,降低涉农金融机构的运营成本。

农村信用社在条件成熟时宜及时构建统一法人农村商业银行,真正构建符合现代股份制商业银行要求的内在机制。只有切实推进股份制改革,加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设,持续完善内控体系,才能防范各种风险、提升运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