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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方案》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河北省人民政府网时间:2021年04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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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扛起继续办好供销合作社的政治责任,持续深化综合改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河北省人民政府日前印发了《关于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方案》。

 方案提出,经过五年努力,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更加健全,基层有效强化,系统优势明显增强,与农民利益联结更加紧密;为农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备,省、市、县、乡、村五级为农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助力乡村振兴效果更加明显。十四五期间,全省供销系统销售、利润、资产总额保持年均增长8%以上。

具体方案如下:

 

完善组织体系

 适应城乡发展一体化需要,进一步完善省、市、县、乡、村五级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着力打造为农服务“国家队”,承担起助力乡村振兴和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光荣使命。

强化省、市供销合作社引领作用

坚持为成员社服务、为基层社服务的方向,推进区域供销合作事业发展。加强系统联合合作,密切各级社有企业间的产权、资本和业务联结。

健全县级供销合作社人员机构

着力解决部分县级社突出问题,县级社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实行县级社和基层社资产管理、网络运营、项目建设一体化。

推进基层供销合作社乡镇全覆盖

加快分类改造建设基层社。对基层社空白乡(镇),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组建基层社。对实力一般的基层社,通过政策引导、上级社帮扶、社有企业带动等,着力提升为农服务能力。对实力较强的基层社,拓展为农服务领域,承担涉农政策项目实施和公益性服务,打造成为乡镇为农服务综合体。

推进村社共建服务组织

选拔村两委负责人兼任基层社理事、监事,参与基层社管理,提升经营水平。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优势和村级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共同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共建生产生活服务平台,共商发展项目,共育干部人才队伍,共抓乡村振兴。

提升服务能力

 适应乡村全面振兴需要,大力深化供销合作社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着力构建农民生产生活综合服务平台,密切联结农民,扩大服务范围,促进科技农业、绿色农业、品牌农业、质量农业快速发展,实现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拓展农业生产服务

推动供销合作社系统创新服务机构和服务模式,由流通服务向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延伸,加快形成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的为农服务体系。到2025年,为农服务中心覆盖所有涉农乡(镇),农业社会化服务规模达到5000万亩次。完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功能,统一资金管理监督,防范交易风险,由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为主向农村集体资产、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水权、林权等12类农村产权交易转变。

提升农产品流通服务水平

推进农产品由线下展销向线上推广延伸,组建全省农产品电商联盟,支持财政预算单位农产品消费通过供销网络采购。到2025年全省供销系统农产品电商交易额达到200亿元。积极参与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组织供销合作社冷链物流龙头企业,主动参与国家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搭建省级冷链信息平台。到2025年,供销系统每市至少培育1家骨干冷链物流企业、2个重点物流中心(物流园区)。整合供销合作社仓储物流资源,按照国家和地方应急储备的政策标准,建设地方应急储备中心,到2025年供销系统每市至少建成1个应急储备中心。

稳妥开展信用合作服务

与金融机构合作,为金融服务下乡搭建平台。组织指导符合条件的供销合作社依法设立农村互助合作保险组织,在加强监管前提下,允许符合条件的供销合作社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开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试点,增强为农服务能力。稳步推进政银社户保金融支农模式,满足农村资金需求。到2025年,全省供销系统政银社户保风险补偿基金达到20亿元,为农民提供贷款达到200亿元、惠及30万农户。

创新城乡社区综合服务

依托供销合作社系统基层网点,加快建设城乡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在30个县(市、区)开展县乡村三级综合便民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取得经验,全面推广。基层供销合作社要主动参与乡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深入实施绿色农资行动,探索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与农村环卫清运网络两网融合2021年城乡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达到3.2万家,2025年达到3.8万家。

深化企业改革

 树牢新发展理念,聚焦为农服务主责主业,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社企分开、管理科学的改革方向,创新社有企业体制机制,加快转型升级,严格风险管控,不断增强实力、活力、竞争力,为服务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搞活经营管理机制

坚持和加强党对社有企业的全面领导。社有企业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健全董事会、经理层和监事会。深化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实行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形成管理人员能上能下、职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机制。

优化重组社有企业

着力做大做强农资、日用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传统优势产业,大力发展农机服务、农产品电商、冷链物流等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构建为农服务产业新体系。建设一批立社、兴社、强社的为农服务龙头企业。到2025年,全省市级社至少拥有60家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的龙头企业,县级社至少拥有600家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的龙头企业。

健全风险防控体系

落实一个风险点、一位领导、一个专班、一名律师风险化解机制,建立台账清单,明确责任时限,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重大风险。依法依规加强对社有企业的管控,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和报告制度。优化企业债务结构,降低企业资产负债率,确保资金链安全。

创新治理机制

适应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进一步优化各级供销合作社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努力建成运行高效、管理民主、协同互助的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

健全运行机制

推进依法依章治社,形成上下贯通的双线运行机制。规范和加强三会制度建设,完善理事会工作机制益,切实发挥监事会监督职责,推进监督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

理顺社企关系

坚持社企分开,厘清社企职责边界,加强社有资产监管。各级供销合作社尽快完善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并接受审计机关和同级财政部门的监督。各级供销合作社抓紧设立完善社有资产运营管理机构或运营(集团)公司,对出资企业实施核心业务战略管控和财务管控,承担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

强化从严治社

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总要求,推进全面从严治社。制定权力监管清单,建立防范腐败风险和经营风险的治理机制。加大审计力度,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加大执纪监督问责力度,形成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优化改革环境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站在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战略高度,树立重视供销合作社就是重视农业、扶持供销合作社就是扶持农民的理念,持续深化综合改革,继续办好供销合作社。

切实加强领导

省成立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研究推进综合改革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供销社。

加大支持力度

发展改革、财政、农业农村、商务、自然资源等部门要优先支持供销合作社土地托管、农产品流通、冷链物流等为农服务体系建设,优先保障用地需求,优先给予资金支持,按规定统筹用好相关涉农资金、地方政府债券等,对符合条件的为农服务重点项目给予倾斜。

加强督导考核

省领导小组负责对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进行督导考核,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对推进改革不快、效果不明显的市县,派出工作组,共同研究推进措施,督促指导推进。对改革进度快、目标任务完成好的,在资金项目安排上予以倾斜支持。

营造良好氛围

各级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重要意义,宣传供销合作社在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致富、繁荣城乡经济、推进乡村振兴中作出的贡献,传播供销合作社声音,讲好供销合作社故事,营造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良好舆论氛围。

文章来源|中华合作时报、河北省人民政府网